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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5日 09:44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6-07-15 09:44  点击:909

002cc白菜资讯各位老师: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联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公布了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公开招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3071.html ),请符合通知中申报条件的老师关注该消息,并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如有意申报,请务必于2016年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002cc白菜资讯东荣大厦7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加盖白菜网址大全平台公章、负责人签章和社科处公章并统一邮寄。

    提示:课题题目需从附件课题指南中选;课题组需5位以上成员;需提供资职证明。请详读通知中的申报条件、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联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公布了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办法”、“申请书”和“重大课题题目”见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本年度发布的司法调研重大课题,是根据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结合当前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确定的。课题共计27个,分为司法政策类、司法制度类、司法实务类三种类型,涉及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课题招标工作中,鼓励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联合申报,支持地方法院跨地区、跨级别联合申报,力求最大程度吸引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参与人民法院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江显和)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广泛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选题建议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确定了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选题。从今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开展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请和立项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事关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审判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1.课题类型: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分为司法政策类课题、司法制度类课题、司法实务类课题三种类型。

2.课题研究内容: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题目必须从公布的课题选题中选定。

3.课题资助经费标准:8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

3.申请人须组成五人以上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4.每位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人民法院与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四、研究期限

课题须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不得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3.承担课题的课题组必须于研究期限内完成研究报告,并将报告一式3份和电子文本报送最高人民法院,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应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在课题验收合格前,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课题成果,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最高人民法院享有调研成果转化的权利。课题的组织实施还须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试行)》中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

六、申请办法

1.课题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一式8份。请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或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下载。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3.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其中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应单独包装,并在封面上标明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统一打包寄至最高人民法院。

七、课题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8月1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申请材料寄送

请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将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7份)、资格证明(非A4纸大小的,需粘贴在A4纸上)等申请材料寄送最高人民法院,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重大课题邮箱,邮件题目格式为: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人。

联系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戴俊英、耿协阳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宋建宝

联系电话: 010-67557218/15   010-67555931

传真:010-675572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Email:zgfykt@163.com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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