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1-12-02 13:40 点击:1827
关于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会议的通知 |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1-12-2 12: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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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1]9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11月17日,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作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为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公司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学校决定召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2月5日下午1:30
二、会议地点:东荣大厦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科研工作的副经理(副主任、副所长)、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科研秘书,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另行通知)。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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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