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1-11-25 08:49 点击:1759
关于对2008年度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的通知 |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1-11-24 16:25:04 |
字号: |
校社科字〔2011〕98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杜绝无故长期拖延项目的情况发生,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在已对2007年以前立项未完成项目作终止处理的基础上,现开展对2008年度立项到期未结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清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通知相关负责人抓紧完成项目研究,务必在2011年12月15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省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研究处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予以撤项。对撤项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年度项目清理是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常规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确保项目研究按计划顺利完成。
具体相关项目名单见附件。
联 系 人: 朴素
联系电话: 85168697
电子邮箱:piaos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附件 |
|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