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7日晚,中国法律史学会副秘书长王帅一老师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型实验教室作名为“明清时代的契约与文化”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吕丽教授主持,公司李拥军教授、刘晓林教授以及法律史、法学理论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王帅一老师主要从四个层面对契约进行分析,分别为:作为法律文本的契约、满足生活需要的契约、惯习辅助治理的契约和承载中国文化的契约。王老师首先对明清时期的社会发展背景做出简单介绍,然后对现代意义上的契约和古代意义上的契约作出区分——现代法律以概念为中心,而古代契约则主要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熟人社会”在契约中的作用做简单阐释。在讲述过程中,王老师以“土地交易”为例为大家解释相关问题,以其生动形象的授课方式获得了老师同学们的热烈掌声。讲座结束后,王老师与参加讲座的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本次活动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