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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0日 08:29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12-10 08:29  点击:389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

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吉林省警卫局是一支担负重要警卫任务的公安现役部队,隶属于省公安厅。2010年,我们将继续接收有志于公安警卫事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将接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专业

主要接收法学、文学、管理学专业

二.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实表现好,忠于祖国,志愿现身公安警卫事业,家庭政治历史清楚,无海外关系。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接收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婚)。国家“211工程高校、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员工党员、员工干部、三好员工,取得双学位学历者优先考虑。在校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积累4门以上或者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3.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协调,反应敏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男身高不低于1.75,女身高不低于1.65,体能、体重达到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的标准和要求。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0831)。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成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三.报名时间截止:2009122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晓文 史思威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警卫局政治部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2097110 82097122

有意者请将自荐信亲自送到我部,并附生活全身照一张。(本人最好去现场报名)

                            吉林省警卫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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