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4-03-16 16:57 点击:628
2014年3月15日上午,在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实践者协会成员在会长高昕、副会长崔祝华的带领下来到长春市桂林路,进行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到达地点后,大家热情高涨。同学们拉开条幅,展开会旗,戴上统一的绶带,顿时在繁华的街头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同学们手拿印着维权知识的宣传单,分发给来往的路人,并向他们简单讲解从今天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相关内容。很多路人停下匆忙的脚步,仔细阅读维权知识,认真倾听同学们的讲解。这种尊重和礼貌,让同学们感到开心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市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在桂林路附近,同学们还遇到了正在宣传新《消法》的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们详细地向同学们解释了新《消法》的内容和一些有关打假的常识,同学们也积极帮助工作人员发放了《消费维权知识手册》。最后,吉林电视台对会长高昕进行了短暂的采访。高昕表示:“新《消法》的很多内容与老员工密切相关。在新时代,《消法》也在与时俱进,规定了很多新领域中的新问题,例如加强对网络购物的保护。这些内容,对于我们这些经常在网络上购买商品而辨别能力又不是那么强的老员工们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保护。”
这次宣传活动在中午温暖的阳光中圆满结束。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同学们不仅向消费者们普及了维权知识,同时也加深了自己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识和理解,更丰富了同学们的实践经验。而路人们的耐心聆听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们的帮助,也给予了同学们很大的鼓励,让同学们有信心、有能力在法律实践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法律实践者协会 文/范帆 图/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