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2-12-02 23:12 点击:847
2012年12月2日,为了迎接12·4普法宣传日的到来,法学会特别邀请李海平老师进行了“公民社会下的宪政观”的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李海平老师主要发表了关于我国宪法基本范畴的见解。首先,老师介绍了当前宪法学界关于我国宪法范畴的主流观点,即人民权利与公权力的二元结构,和在主流观点之外存在着的强权学派。李海平老师客观的认为二者皆有利弊,主流宪法学升华了理论价值却失去了现实性,强权学派强调了现实却忽视了论证逻辑。借此,李海平老师提出了一种全新的三元框架宪法理论,包括公民权利、国家公权力和非国家公权力。
讲座内容的第二大部分,是李海平老师发表个人见解。首先,他向同学们介绍了非国家公权力的概念。接着,老师讲述了此种理论的必要性,即不仅要揭示当前中国宪法的真实、弥补主流宪法的谋略缺憾、发扬宪法学的专业精神,还要推动中国宪法的转型,使中国宪法向着理想发展。其次,李海平老师介绍了三元框架的主要议题是非国家公权力的宪法规范和非国家公权力的规范宪法,老师的这种研究方向使现实与价值严格的区分开来,弥补了二元框架的不足,解决了二元框架的诸多问题。最后,李海平老师为自己的理论下了结论,即是走出二元,走向求真的三元框架宪法学,使同学们品尝了一份思想争鸣的大餐。
随后,活动进行的第三个环节是提问环节,同学们针对对宪法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李海平老师也热情地做出了回答,整个教室洋溢着愉悦的学术交流气氛。
最后法学会相关工作人员做了此次活动的总结。同学们通过参与讲座,扩展了知识视野,激发了学术理论研究的热情,达成了此次活动举办的初衷。
002cc白菜资讯通讯社 文/王婷婷 图/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