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转移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牢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带头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离校。鼓励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敬业奉献,创先争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母校争光。
2.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查验和交接转递工作。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应归入学籍档案转寄;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可归入学籍档案转寄或密封后由本人交给所去单位党组织;经学校批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学校的预备党员档案暂不转寄,待其组织关系转出时再行转寄。
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预备党员培养要求将《预备党员考察表》相应考察栏目填写完整,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衔接。要教育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参加党组织活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以便党组织及时讨论和办理转正手续。
在做好党员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同时,为便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继续接受新单位党组织考察培养,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要求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应考察栏目填写完整,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转寄或密封后由本人交给所去单位党组织。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转寄或密封后由本人交给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提前与所去单位或单位所在地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联系确定组织关系接转党组织名称(即介绍信抬头填写内容)和接收单位名称(具体所去单位)。
1.留在原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直接变动,不须开具介绍信。
2.留在本校其他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工作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由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直接开出介绍信(使用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介绍信)到转入单位,同时将党员数据包发给转入单位党组织。
3.转到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45所高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通过公司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办理(使用加盖公司党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
4.转到省内其他单位和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通过公司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办理(使用加盖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参加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代理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组织(介绍信抬头)为:吉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
5.毕业生党员要认真核对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信息,妥善保存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档案,并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先到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单位)办理转接手续,再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按照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由于个人主观原因未及时报到而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或者延误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责任自负。
6.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具体转出手续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办理,党委员工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各单位所需空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流动党员证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统一到组织部(行政楼1206房间)领取。基层党组织要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年底按要求将介绍信存根、作废介绍信和年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
三、切实加强对毕业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管理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按照《白菜网址大全平台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进行登记审批并发放流动党员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按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及时了解党员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建立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责任制,加强管理衔接,落实管理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就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以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附:1.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学校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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