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1-12-08 11:54 点击:1813
一.实习单位
1、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开始时间:二月份之后
实习时间:一个月左右
录用人数:五人
待遇:班车接送,提供早午饭,开实习证明
2、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实习开始时间:二月份之后
实习时间:一个月左右
录用人数:三人
待遇:班车接送,提供早午饭,开实习证明
3、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实习开始时间:二月份之后
实习时间:一个月左右
录用人数:五人
待遇:班车接送,提供早午饭,开实习证明
二、实习要求:
1.参加实习的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实习要求。
2.殊情况在实习期间不得请假或擅自离岗,要有组织性和纪律性。
3.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提前结束实习。
4.实习需要开推荐信,由协会为大家开
三、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实习单位,几号可以开始实习)发送到479483557@qq.com 邮箱
协会收到邮件后会与报名同学联络
联系电话:18624056866
●注:
1.时间会根据大家所报的时间,协会做调解后具体定下来之后会通知大家,以大家的时间为主
2.由于实习名额有限,我们会根据报名者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申请实习的单位来安排,若有安排不上的敬请见谅。
法律探索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