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12-16 10:46 点击:602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1月4日至5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公司员工和教职工参与违纪作弊行为,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使全院师生员工认识到:
(一)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参与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
(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安全保密措施严密,因此考生应认真复习,诚信备考。不要相信所谓“出售考研试题”之类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三)要求院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都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四)根据国家规定,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员工和在校教师,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考试组织机构会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通过共同努力,要在全院树立起“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具体工作:
请全院师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要求,并号召全院师生员工举报或清理校园内涉及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非法小广告和有害信息,全面净化校园诚信考试环境。
附件: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六个严禁”和“五个一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