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03-06 15:24 点击:592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要求,现将第六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8个月。
2.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3.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二、资助金额
第六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标准为15万元。
三、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
本批次特别资助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两份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方为有效。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四、时间要求
1.请各设站单位及时通知申请人员于即日起登录“基金管理系统”,网下准备申报材料,于3月24日之前网上提交。
2.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于3月25日、26日集中接收纸质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特别资助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2.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3.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正在申报第53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4.特别资助推荐名额确定按照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推荐,如申报人员超过推荐名额限制,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以确定推荐人员。
联 系 人:王天一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812室
办公电话:0431—85166414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