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5-18 11:01 点击:2108
为了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0年度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诚邀杰出人才加盟西南政法大学。
一、招聘人数
2010年公司新招聘人员5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体育副教授2人、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8人、专职辅导员3人、教辅人员5人(含专职编审2人)、管理人员20人(含各学院行政管理人员)。
二、专任教师招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应聘法学专业教授者须符合公司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条件,应聘其他专业教授须近3年在本专业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或在SSCI或权威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且正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在40岁以下、最后学历为“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毕业,且所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在全国排名前10位、符合公司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条件、近3年在本专业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SSCI或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者或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3.体育副教授。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长期训练篮球、排球队的经验和带队参赛的经历、具有参加省、市级(直辖市)参赛经历(包括大、中学期间)、具有在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成绩的突出表现、能胜任普通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学工作。
4.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年龄在40岁以下(应届毕业博士在30岁以下)、全国重点大学毕业,所学专业在全国排名前10位、近3年在专业性CSSCI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SSCI或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意者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应聘申请表》(附后),与相关材料一并发送邮件或直接投递至各学院(电话、邮箱地址见《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专任教师招聘名额分配表》)。
(三)招聘名额分配
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专任教师招聘名额分配表》(附后)
三、非专任教师(含管理人员、辅导员、教辅人员等)招聘
(一)招聘条件
全国重点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年龄在30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全国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就读全日制重点大学者,可以参加竞聘。学校按社会化用工对待。
(二)招聘方式
报名、提交材料、考试安排等事项参见《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新进人员应聘须知》(附后)。
(三)招聘名额
专职辅导员3人、专职编审2人、图书管理人员2人、计算机管理人员1人及其他管理人员20人。
四、用工方式
(一)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体育教师按照正常人事调动手续办理相关事宜。
(二)受聘专任教师系列的无工作经历的国内博士实行人事代理(代理期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且须先在管理岗位或本科辅导员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担任研究生辅导员3年以上。
(三)受聘专职辅导员、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国内博士均实行人事代理(代理期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有硕士学位的受聘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社会化用工方式管理。
五、聘期待遇由学校另文规定。
附件:
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