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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更改和补充研究生基本信息的通知(转发)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6日 10:45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03-16 10:45  点击:1127

为确保申请201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基本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现进行研究生基本信息更改和补充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317-326日(双休日除外)

二、受理对象:申请201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三、信息更改和补充的申请程序:

  1.在研究生院主页的下载专区-综合办公栏下载并如实填写《研究生基本信息变动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并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盖章。

  3.报送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综合处信息管理科(行政楼423)。

四、信息更改和补充的相关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为null或不全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审批表》。专业名称、学制为“null”或不全的,只需按要求填写《审批表》。

2.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有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上一级学历和学位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研究生的报名登记表《审批表》。

3.出生年度不予更改;出生日期中月、日有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上一级学历和学位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研究生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审批表》。

4.军人军官证号码转为地方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开具的转业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上一级学历和学位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研究生的报名登记表《审批表》。

5.日期格式错误的,只需填写《审批表》。

6.身份证号由15位自然升到18位的,不需更改。

7.研究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有伪造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申请201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同学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核对研究生个人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 : 何锴琦

联系电话:85166175

研究生院

2010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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