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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08—2009年度招聘公司博士研究生的就业信息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4日 15:17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11-24 15:17  点击:1740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建于1984年。目前,是全国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高等干部院校,主要承担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国际税务培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任务。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将公司定位为全国税务系统党建教育基地、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和税务培训教学研究基地。目前,学院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为宗旨,以全国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中高级公务员培训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内,南与风光秀美的瘦西湖仅一廊之隔,北与千年古刹大明寺和蜀冈西峰森林公园毗邻。学院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筑风格古朴典雅,校园环境幽静宜人,是一所园林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等干部院校。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团队建设,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财政(税收)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方向的教授、副教授和应往届博士、优秀硕士生来公司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团队建设,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具有硕、博士学位的各类优秀专业人才来公司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热忱欢迎有志于税务教育培训的各类优秀人才应聘公司。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专业:行政法学专业和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人数:分别为1人  

  备注:

  1、招聘人才一般为“211工程”院校或部、省属重点院校毕业生。

  2、学科带头人及副教授以上高层次成熟人才不受引进计划额度的限制。

  3、教授50周岁以下;副教授(硕士以上学位)42周岁以下;博士30周岁以下;硕士26周岁以下,未婚。

  4、前本科学历必须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前本科、硕士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5、所有应聘人员需按公司《人才引进办法》履行必要的面试、试讲等考核录用程序。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登陆公司网站下载,须粘贴照片);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必备),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1;

  (3)科研成果目录、简介。

  应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现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推荐表(若学校未发)可暂缓提供。

  2、报名方式

  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途径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务必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姓名”,以便为您提供更快捷和周到的服务!

  (二)初审

  经初审合格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毕业生)携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和试讲。

  (三)考核

  经面试和试讲合格后,由学院人事处和应聘人员(毕业生)商谈具体签约事宜。

  (四)签约

  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办理有关政审、调动或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等。

  三、聘用待遇

  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补贴等优厚待遇;教师年平均收入不低于10万元。

  对成熟高层次人才,根据其职称(含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以及国家有关住房政策,视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同时解决过渡期的住房问题。

  为单身教师安排食宿,提供过渡用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未参加房改的教师自购住房,学院提供部分无息借款。

  特殊高层次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应聘热线:0514—87806670

  传 真:0514—87806670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邮 编:225007

  电子邮箱:zp2008@tax-edu.net

  联 系 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人事处 田老师

  学院网址:www. tax-edu.net

  在线下载:《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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