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5-08 14:00 点击:3048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公司产品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公司产品过程中的作用,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从2007级研究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开始,在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开展“博士生导师前沿研究讲座”课程教学活动。
因各专业博导人数、教学场地、教师时间的限制,不能在所有专业中开展讲座,请各位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跨专业听讲座。员工听完讲座后,要在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中期培养环节”的“博导专题讲座”栏中将学习总结输入,考核通过后可获得1个学分(此学分为必选项目)。本学期开设的讲座如下:
时 间 |
地 点 |
主讲人 |
题 目 |
5月12日 |
上午8:30 |
模拟法庭 |
李 洁 |
遏制重刑:从立法技术开始 |
5月12日 |
下午2:00 |
模拟法庭 |
刘亚军 |
国际标准利益分析现实选择 |
5月13日 |
上午8:30 |
模拟法庭 |
赵新华 |
票据法思维诠释 |
5月14日 |
上午8:30 |
模拟法庭 |
傅 穹 |
财富活化与资本变迁 |
5月16日 |
上午8:30 |
模拟法庭 |
冯彦君 |
《劳动合同法》的制度检讨与实施问题 |
5月16日 |
下午2:00 |
模拟法庭 |
于 莹 |
证券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