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5-06 08:17 点击:1167
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次选拔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管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初选工作已结束,但是鉴于部分国外高校或机构由于入学或奖学金审批时间安排等原因,无法在3月20日以前提供入学通知或奖学金证明,致使部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能按时申报,所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决定在今年6月份组织第二次选拔工作。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一年级研究生。
选拔条件及要求:
1、35周岁以下。
2、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3、身心健康。
4、在6月18日前拿到国外大学免学费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具体要求见2007年12月13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