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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卫处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9日 08:1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8-02-29 08:12  点击:1017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人事处批准,保卫处拟在2008年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1、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2、熟悉法律。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网页制作与维护)。

  4、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为人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5、热爱保卫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6、中共党员、员工干部优先考虑。

  三、招聘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2008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四、时间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个人推荐材料、申请表报保卫处综合办(前卫南区行政楼202室),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以成

  联系电话:8516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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