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2-09-28 14:19 点击:869
关于对2009年立项未完成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检查清
理的通知 |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2-9-28 10:3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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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2〕68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对2009年度立项到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2] 0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省社科规划办将在近期对2009年度立项的到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检查清理(2008年度及以前立项到期未完成的项目,已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逾期未提交者,省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并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上公示。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督促认真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预期计划。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8697
附:2009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到期未完成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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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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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