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1〕2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办字〔2011〕4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2011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及国家、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立足我省实际,突出为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立项种类
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有经费)、重点自助课题及一般规划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或参考指南中带“※”号部分评定。
申请人可按照《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结合自己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自选课题研究。重点课题要以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关注解决我省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凡确立为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的课题,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同时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限于高教)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限于基础教育)的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性课题研究一般为1年,其他类型研究课题适当延长,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研究工作情况自主填报,经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申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只能设一位课题负责人。
3、在研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或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同一课题在省教科以上规划部门获得立项,不能重复申报。
4、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并单独打印和装订。
6、除重点资助课题课题外,申报其他课题均需有自筹经费。原则上无自筹经费者不得申报。
7、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评审活页》,要求计算机录入,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1年4月18日前将本单位《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评审活页》及《汇总表》(均需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评审费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本次课题申报评审费为每项200元。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869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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