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0〕11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结合新形势和新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精神,国家发改委拟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此规划已被确定为“十二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现公开向社会征选规划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题目(共五项)
(一)“十二五”时期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战略定位与总体思路研究。重点包括:老工业基地的历史贡献和未来地位;我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阶段划分及经验教训总结;我国老工业基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十二五”时期老工业基地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十二五”时期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战略定位;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下一步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总体思路等。
(二)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研究。重点包括:老工业基地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老工业基地新兴产业发展培育;老工业基地特色产业聚集区发展;老工业基地衰退产业援助与退出机制;老工业基地服务业发展等。
(三)老工业基地城市综合功能提升研究。重点包括:老工业基地城市与中国城市(镇)化问题;特大型、次中心、偏远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发展定位;传统老工业区调整改造与功能提升;老工业基地城市环境保护与治理;老工业基地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老工业基地社会事业与民生问题;老工业基地人才问题;老工业基地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等。
(四)中西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题研究。重点包括:中西部老工业基地国企改革问题;中西部老工业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三线建设布局调整与老工业基地城市调整改造等。
(五)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政策措施研究。重点包括:已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政策的实施绩效评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政策框架体系设计;下一步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土地、环保、科技、人才、社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
二、课题执行时间及进度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课题承担单位应在2011年3月底前提交中期研究报告。东北振兴司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将组织课题组赴老工业基地调研,并适时召开课题成果交流会。课题完成后,将进行结题验收。
三、申报要求
(一)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相关问题有研究基础的单位和研究团队可组织申报课题,有申报意向的团队请于12月16日前与社会科学处进行沟通。
(二)请申报团队认真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课题研究申报表》(见附件),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4份报送社会科学处,统一盖章邮寄。
(三)东北振兴司将在综合评审后,于2011年1月初公开发布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
(四)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0-40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和《课题成果评审验收实施细则》执行。
(二)本次课题征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具体负责。
(三)关于本次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征选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东北振兴司子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联系人:许欣,冯晓爽。电话:010-68505552/68502080
传真:010-68505800 E-mail:xvxin@ndrc.gov.cn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钟鸣 电话:8516869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课题研究申报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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