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9-17 12:03 点击:1136
各位老师:
请登录社科处科研管理系统,查询2007年至今的科研成果审核情况。凡成果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及在此期间发表成果而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老师,请务必于9月21日之前将科研成果提交到院科研办室(东荣710办公室)。
要求如下:
1.提交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内容),教材、专著原件二本;
2.录入信息务必准确,确保与发表或出版信息一致;
3.务必遵守以上要求,以免科研成果不能通过学校审查,影响科研津贴发放。